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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办法
新闻动态
    

根据国家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本基金会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会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。

本会捐赠分基金捐赠和定向捐赠两个部分。凡捐赠基金100万元及以上的,聘为本会副理事长。捐赠基金10万元至99万元的,聘为本会理事。定向捐赠,一般需留出其中20%放入基金。

基金会在接受捐赠时,需开具《湖南省公益事业捐赠收据》。

本会系公益慈善组织,不以营利为目的,捐赠人向本会捐赠资金或物资,不获取经济回报。

本会设立捐赠账户

开户行:中行湖南益阳分行公园支行

账户名称:湖南胡杨教育基金会

账号:609357355743

(账户为本会唯一接受捐赠账户)

联系人:谭女士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联系电话:13549708898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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