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本基金会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会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。
本会捐赠分基金捐赠和定向捐赠两个部分。凡捐赠基金100万元及以上的,聘为本会副理事长。捐赠基金10万元至99万元的,聘为本会理事。定向捐赠,一般需留出其中20%放入基金。
基金会在接受捐赠时,需开具《湖南省公益事业捐赠收据》。
本会系公益慈善组织,不以营利为目的,捐赠人向本会捐赠资金或物资,不获取经济回报。
本会设立捐赠账户
开户行:中行湖南益阳分行公园支行
账户名称:湖南胡杨教育基金会
账号:609357355743
(账户为本会唯一接受捐赠账户)
联系人:谭女士
联系电话:13549708898